
ps:初期苟一下,二三十章就宰了王英,诸位看官耐心看便是。 前情提要:李清照o多章出场,“开局”是标题党,作者耐心刻画感情戏,追求逻辑,不是无脑收,别喷作者了,谢谢。 …… “哗啦”,一盆凉水从天而降,郑天浑浑噩噩的意识打了一个激灵,突然清醒过来。 “小的们,墨迹什么,将此人心肝取来下酒。” 我是谁? 郑天头痛欲裂,混乱的影像和声音仿佛电影一般在脑浆里翻滚冲撞。 郑天?一个现代社畜,加班猝死的倒霉蛋? 还是郑天寿,长年累月替人打银,使得一手好剑,惯走江湖? 两种记忆如同沸腾的油和水,激烈地排斥又强行融合,带来一阵阵剧烈的恶心感。 他艰难地睁开沉重的眼皮,视线模糊了好一阵才逐渐聚焦。 昏黄的光线下, 人影绰绰,显然周围有不少人,而自己被反剪双手,好似粽子一般绑在一根柱子上。 抬起头,前方围着几十个衣衫褴褛的汉子,手中或是持刀,或是抱着钉耙,像是一群古代的泼皮! 而那上位置,摆着两张披着虎皮的粗糙交椅。 这是……土匪? 郑天一愣,眼前这般场景,像极了他在电视里看到的土匪窝。 不过,二十一世纪哪里来的土匪? 脑海里的另一个记忆突然浮现,郑天寿已经知道,自己不在蓝星了。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郑天寿,与他名字相像。 不只是巧合,还是两人冥冥之中有什么联系。 这几天郑天寿正风尘仆仆地赶路,路过清风山下。 饥渴难耐,见到路边有一茶棚,顺道买了一碗茶水喝。 谁曾想,这一喝就出事了,只吃了一碗粗茶,便昏昏然晕了过去。 等他再次醒来,已经变成这副模样…… 社畜郑天哪里还不知道,前身必然是被土匪用蒙汗药麻翻了,那茶棚就是土匪们盖的黑店,专坑过往行人。 我这穿越时机也太惨了吧? 还没时间好好感受,突然,眼前生的一幕让其亡魂大冒!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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